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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人:开云官方网站 日期:2024-04-15 10:25:54 浏览:

  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粮食系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序开展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责任事故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督导调研为载体,积极防范化解“两个安全”重大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方面提升“两个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县粮食系统事业高水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和省局《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有效预防触电、车辆伤人、粮堆埋人等事故发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规范进出仓作业程序。严格按照《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要求,重点整治:违规违章操作,劳务作业外包给没有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公司,不签订劳务合同,不购买工伤意外保险,不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粮食出入库作业无会议部署、未制定方案、未制定专人负责、无现场监管,外包作业人员岗前不培训、不交底,擅自临时改变粮食进出仓方案,违反操作程序,涉险进入作业粮堆上方等问题。

  2.规范防护和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的通知》和《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粮食进出仓作业的紧急通知》及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有关要求,重点整治:进出仓作业时人员到粮堆上作业不穿戴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绳(带)、防滑鞋,现场没有安全员或熟知粮食安全生产常识的人员在有效距离内实施监护、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粮仓出粮门的上方没有系留装置、系留绳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暴雨、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防汛保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落实防汛保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以企业负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防汛保粮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未细化实化、应急处置工作不力等问题。

  2.开展防汛保粮隐患排查。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重点整治:仓储设施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排水沟未及时疏通、带班值班制度不落实、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正在进行熏蒸作业的要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熏蒸药剂受潮发生自燃引发火灾事故等问题。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安排,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热情参加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警示教育等活动。

  2.继续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宣传培训。重点开展:分层级、多形式的宣传培训,要坚持把宣传培训贯穿于粮食仓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培训促管理,严格按照“两个守则”的内容及要求,压实责任,规范作业,确保“一规定两守则”成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

  按照国务院安委员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压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查三单”制度不落实、检查不够系统、不规范、检查质量不高、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等问题。

  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加强“四不两直”检查,消除监管盲点,重点整治: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不落实、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存在盲区,企业自查自纠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到位,跟踪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按照《一规定两守则》、《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和《六安市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家政策性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重点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严格依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粮食储存安全责任,没有及时排查储粮安全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

  2.加强库存粮食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储粮技术规范要求,强化国家政策性和地方储备粮的监管,重点整治:没有定期对库存的粮食进行监测、粮食出入库质量验收把关不严,以及虫粮、高水分粮、发热粮等问题。

  3.加强熏蒸药剂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重点整治:没有熏蒸预案和熏蒸备案,熏蒸药品乱存乱放,药剂领取手续不全,库存药剂不符合存储要求、“双人、双锁、双帐”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安委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县安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粮食企业库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失效,用火用电、防火隔离,消防、疏散通道阻塞、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未依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

  2.粮油加工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用火用电、防火隔离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疏散通道阻塞,大米、面粉、饲料加工公司防粉尘爆炸,油脂加工公司溶剂油使用、电瓶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

  3.项目施工消防现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区与生产经营储存、人员住宿区防火隔离,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畅通,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作业,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问题。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形势稳定,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公司、库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两个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为认真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立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粮储中心主任蔡世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中心副主任刘涛同志任副组长,县粮储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储中心综合业务股,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公司、库要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充分的利用微信、QQ、LED大屏等线上宣传手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县粮储中心将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攻坚行动推动不力,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公司、库开展攻坚行动总结及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请于9月12日前报县粮储中心综合业务股。

  2.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隐患()个,重大隐患()个,整改()个,挂牌督办()个。

  2.组织监管检查()次,曝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个,惩治典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起,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家,罚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