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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世界动力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关于原油期货交割事务有关事项的告诉》(上能发〔2018〕11号)、《关于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交割有关事项的告诉》(上能发〔2020〕116号)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在国内外商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期货原油的仓储费规范暂调整为人民币0.2元/桶•天,期货低硫燃料油的仓储费规范暂调整为人民币1.4元/吨•天,由指定交割油库向货主或其托付代理人收取。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商场开展情况,当令调整仓储费的收费规范并另行告诉。